轉知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中區)」實施計畫
轉知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中區)」實施計畫,┘可公假登記(可擇日補休以2年為限,課務自理)出席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736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資訊如下:
(一)日期:114年8月20日(星期三)至8月22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8時。
(二)地點: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389號)。
(三)報名資格:未具藝術領域專長之教師,且於114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或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者。依下列順序錄取:
1、未具備任一類藝術領域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 114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2、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 114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3、對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且為具藝術領域專長之教師。
(四)報名方式:請於1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artsntua633@gmail.com)來信報名(請註明姓名、服務縣市及任職單位、聯繫方式),將依學員資格依序錄取額滿為止;倘有餘額,將再開放其他縣(市)教師參與。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尹助理良豪,連絡電話為(02)8275-1414,分機為28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736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資訊如下:
(一)日期:114年8月20日(星期三)至8月22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8時。
(二)地點: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389號)。
(三)報名資格:未具藝術領域專長之教師,且於114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或對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者。依下列順序錄取:
1、未具備任一類藝術領域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 114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2、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 114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3、對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教學有興趣,且為具藝術領域專長之教師。
(四)報名方式:請於1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artsntua633@gmail.com)來信報名(請註明姓名、服務縣市及任職單位、聯繫方式),將依學員資格依序錄取額滿為止;倘有餘額,將再開放其他縣(市)教師參與。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尹助理良豪,連絡電話為(02)8275-1414,分機為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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