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14年度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評選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31日臺教學(二)字第1142801387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品德教育與輔導工作的推動成效,鼓勵學校發展優質教學策略與教材,引導學生品德適性發展,並透過評選活動了解各校具體作法與教學方案,促進校際間實務經驗之交流與學習。
三、本案辦理重點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各公私立高中、國中及國小。(同時設有國中部及國小部之「國中小」等校請報名參加國中區評選;同時設有高中部及國中部之「完全中學」等校請報名參加高級中等學校組區評選)。
(二)評選方式:採「書面資料」評選。
(三)錄取校數:國小6校、國中4校、高中2校;薦送教育部:國小3校、國中2校、高中1校。
(四)獎勵:敘獎、新臺幣2萬元、成果發表等。
(五)報名及收件方式:
1、書面評選之紙本(一式3份)及電子檔,請於114年5月26日(星期一)前送達承辦學校及承辦人電子信箱或上傳表單,逾期不予受理。
2、同時設有國中部及國小部之「國中小」等校請報名參加國中區評選;同時設有高中部及國中部之「完全中學」學校請報名參加高級中等學校組區評選。
3、信封註明:「品德教育評選書審資料-○○組」。
四、承辦收件學校:
(一)國小組:自強國小學務處曾銘翊主任(235新北市中和區莒光路200號),電子信箱: student@jcps.ntpc.edu.tw。
(二)高中及國中組:中平國中輔導處黃純美主任(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385號),資料上傳網址:https://reurl.cc/OYG7aD。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31日臺教學(二)字第1142801387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品德教育與輔導工作的推動成效,鼓勵學校發展優質教學策略與教材,引導學生品德適性發展,並透過評選活動了解各校具體作法與教學方案,促進校際間實務經驗之交流與學習。
三、本案辦理重點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各公私立高中、國中及國小。(同時設有國中部及國小部之「國中小」等校請報名參加國中區評選;同時設有高中部及國中部之「完全中學」等校請報名參加高級中等學校組區評選)。
(二)評選方式:採「書面資料」評選。
(三)錄取校數:國小6校、國中4校、高中2校;薦送教育部:國小3校、國中2校、高中1校。
(四)獎勵:敘獎、新臺幣2萬元、成果發表等。
(五)報名及收件方式:
1、書面評選之紙本(一式3份)及電子檔,請於114年5月26日(星期一)前送達承辦學校及承辦人電子信箱或上傳表單,逾期不予受理。
2、同時設有國中部及國小部之「國中小」等校請報名參加國中區評選;同時設有高中部及國中部之「完全中學」學校請報名參加高級中等學校組區評選。
3、信封註明:「品德教育評選書審資料-○○組」。
四、承辦收件學校:
(一)國小組:自強國小學務處曾銘翊主任(235新北市中和區莒光路200號),電子信箱: student@jcps.ntpc.edu.tw。
(二)高中及國中組:中平國中輔導處黃純美主任(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385號),資料上傳網址:https://reurl.cc/OYG7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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