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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11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新北市114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及重要日程 表

一、參賽資格基本規定:
1、各學程之A組為就讀音樂班、科、系、所者,B組為就讀非音樂班、科、系、所者。
2、團體項目無論類組,具A組資格學生均不得報名B組,A組除全為具A組資格之學生參賽外,若混合組隊,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團隊中A組的學生不得少於該團隊成員1/3。
(2)比賽之具A組資格學生須達該項目主修類組人數2/3以上。
(3)前開(1)及(2)之比例計算應以正式上臺演出人員為基準,不包括候補人員;倘計算結果有小數,應採用無條件進位至整數。
二、本市11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重要期程:
1、報名日期:114年9月11日(星期四)至9月25日(星期四)24時止,請務必依期限報名。
2、團體組比賽期程: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至11月21日(星期五)(賽程另定)。
3、個人組比賽期程: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至11月28日(星期五)(賽程另定)。
4、領隊會議:114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安溪國中演藝廳舉行。

三、本市114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其他細節請自行詳閱旨揭實施計畫,以確保參賽權益:
(一)比賽類別第一項調整語系名稱為「臺灣台語系類及馬祖語」,其餘類別名稱不變。
(二)比賽組別教師組,有關代課教師包含代理及兼任教師。
(三)本市114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重要期程:
1、報名日期:114年9月11日(星期四)至9月25日(星期四)24時止,逾時不受理。
2、比賽期程: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至11月21日(星期五)(賽程另定)。
3、領隊會議:114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安溪國中演藝廳舉行。

相關計畫及重要日程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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