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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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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6年陸軍形象桌曆」甄選活動

為塑造全民信賴、官兵認同、社會支持的現代化陸軍形象,以明(116)年度桌曆為媒介,透過全民公開徵選、專家評選及社群互動,讓全民用自己的眼睛,看見陸軍、用自己的方式,說出「有陸軍真好」。

一、甄選主題:
以「有陸軍真好」為主題,透過繪畫、插畫及視覺設計等多元創作,展現陸軍「能戰、可信、親民、有擔當」的整體形象。
二、甄選對象:
凡支持中華民國陸軍全國民眾及海外華人與國際友人均可參加(需檢附身分證明)。
三、甄選組別:
(一) 手繪組:區分「兒童組(未滿12歲)」、「青少年組(12歲以上,未滿18歲)」、「成人組(18歲以上)」。
(二) 電腦繪圖組(不限年齡,創作方式含AI輔助,須註明應用範圍及軟體類型)。
四、收件日期:
自9月4日起至10月4日截止,以Google表單繳件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作品規範:
(一) 參選作品應為參選人依甄選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作,不得為其他競賽之得獎作品(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或共同創作方式參賽、模仿其他作品、知名畫作及具有版權的圖像(如迪士尼、吉卜力等),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可利用Creative Commons 所提供的公眾授權條款(又稱「創用CC 授權
條款」)取得相關資源,或可透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查詢相關著作權使用規範。
(二) 手繪作品以圖畫紙作圖,運用水彩、油畫、素描、粉蠟筆等方式繪製,成品平整掃描或翻拍方式轉換清晰數位檔案;電腦繪圖作品以Photoshop、Illustrator或CorelDraw等相關繪圖軟體製作,以上兩者作品檔案模式為CMYK模式,格式為*.jpg,尺寸為25.5公分x18公分,解析度600dpi。
(三) 參賽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商業宣傳或不雅、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及公共秩序。
(四) 未符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作品,不予納評選作業。
六、報名方式及繳件規定:
(一) 參選作品一律採Google表單線上報名,作品繳交時應檢附「報名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如附件1至3);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凡填寫不完整者,不受理報名;以上表單均需親簽姓名並掃描填報。
(二) 手繪組年齡以民國115年10月1日為計算基準,區分兒童組為未滿12歲(民國103年10月2日【含】以後出生者)、青少年組為12歲以上未滿18歲者(民國97年10月2日至103年10月1日出生者)、成人組為18歲以上(民國97年10月1日【含】以前出生者)。
(三) 作品須符合甄選主題及115年1月1日(含)以後完成作品;作者須闡述創作構想及理念說明(中文、英文)。
參、評審流程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收件時間截止後,由主辦單位依報名蒐繳作品,依規範要點於10月7日前完成資格審查。
二、第二階段作品票選
本部採網路票選及專業評審方式評比,區分如下:
(一) 網路票選:
資審符合作品公告於中華民國陸軍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進行票選,配合推播宣傳,每個臉書帳號1票,於10月9日至23日為止,進行14日投票,計票數採用表情符號計算。
(二) 專業評審:
邀集國內專家擔任評審委員(手繪組3位評委、電腦繪圖3位評委),於10月26日假本部辦理評審會議,依主題適切性(40%)、美術設計(40%)及創意表現(20%)等面向進行評審,每人100分,以滿分300分計算。
三、第三階段決選核定:
(一)計分方式採專業評審(占比90%)及網路票選(占比10%)加權計算,以兩項成績加總後為最終成績,依績序評定各組得獎名次及佳作。
(例:A作品專業評審得264分,網路票選得2100票,計算至小數點第一位,成績計算為
264*0.9+2100*0.1=237.6+210=447.6)
(二)本次活動決選手繪兒童組第一、二名,佳作2名;手繪青少年組第一、二名,佳作2名;手繪成人組第一、二名,佳作2名;電腦繪圖組第一至六名,佳作6名,合計得獎12件、佳作12件。
肆、得獎公告、獎勵及作品運用
一、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於10月30日公告中華民國陸軍Facebook粉絲專頁,並寄發得獎人員通知函;未獲獎者不另行通知。
二、獎勵:
手繪(兒童、青少年、成人)組:
(一)第一名:共3位,各頒發獎金新臺幣(以下幣制同)1萬元。
(二)第二名:共3位,各頒發獎金8,000元。
(三)佳作:各分組取2位,共6位,頒發陸軍托特包1個。
電腦繪圖組:
(一)第一名:獎金1萬元。
(二)第二名:獎金8,000元。
(三)第三名:獎金6,000元。
(四)第四至六名:獎金4,000元。
(五)佳作:共6位,陸軍托特包1個。
以上24位均頒贈得獎證書乙紙。
三、得獎作品運用:
得獎作品12件列為陸軍形象桌曆各月份主圖,佳作12件列為各月份行事曆插圖設計,並廣泛運用於民國116年陸軍相關文宣品、社群媒體、出版品及全民國防教育宣導等用途。
伍、一般規定
一、參選作品經通知有缺繳相關文件者,得於收件截止日前(表單繳件時間為憑)補件送審,逾期不予受理。
二、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非專屬授權國防部暨所屬機關(構)、部隊及學校用於文藝展示、出版及推廣等非營利需求,不受時間、地區、次數及方式之限制,並擁有重製、改作、發行及公開口述、展示、演出、上映、傳輸、播送之權利,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三、參賽者應擔保本作品內容合法及有效存在,未侵害或抄襲、臨摹他人之著作,且未曾以任何方式出版或發行;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第三人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之侵害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資格及撤銷其得獎資格(如已發給獎金、得獎證書及紀念品,均悉數追回),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一人可投多件稿件參加甄選,但不得重複受獎,如有重複入選僅以較優名次計。
五、參選作品經評選未達或超出得獎名額,得經評審小組審議後,簽報核定酌予增減獎項名額,缺額獎項之獎勵金得併入佳作增額發放。
六、各類獎項得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辦理扣繳事宜。
七、活動內容(如附件4)請至中華民國陸軍Facebook粉絲
八、本案承辦人:陸軍司令部政治作戰室文宣心戰組黃政惇士官長,軍用電話:339121,自動線:03-4797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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