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本校已於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辦理校內美術比賽,由各類特優及優等得獎作品參賽。
各類別參賽件數不足額,請於9月17日(四)前,由美術老師推薦,即可參賽。
(一)本案招募對象為七年級及115年5月20日後轉入的學生,如有【西畫、書法、平面設計、水墨畫、版畫】等類別的作品【未曾參加過美展、六年級畢業後迄今創作之作品】,經美術老師推薦後,即可報名。
(二)本市及全國學生美術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標的(如生成式人工智慧產生之成果)不得參賽。
(三)為確保展品安全,如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鋁框易鬆脫,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
(四)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五)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1位就學學校老師(含經學校聘任之代理、代課老師,並須具指導事實),收件後,不接受各校更改指導老師姓名。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
(六)版畫作品須待油墨全乾後方得送件,若油墨未乾請加透明膠片。
(七)參賽作品規格請參閱上表所述,規格不符合,一律退件。
附件:
1.新北市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2.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新北市現場書寫簡章報名資料表。
3.校內作品推薦。
各類別參賽件數不足額,請於9月17日(四)前,由美術老師推薦,即可參賽。
(一)本案招募對象為七年級及115年5月20日後轉入的學生,如有【西畫、書法、平面設計、水墨畫、版畫】等類別的作品【未曾參加過美展、六年級畢業後迄今創作之作品】,經美術老師推薦後,即可報名。
(二)本市及全國學生美術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標的(如生成式人工智慧產生之成果)不得參賽。
(三)為確保展品安全,如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鋁框易鬆脫,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
(四)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五)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1位就學學校老師(含經學校聘任之代理、代課老師,並須具指導事實),收件後,不接受各校更改指導老師姓名。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
(六)版畫作品須待油墨全乾後方得送件,若油墨未乾請加透明膠片。
(七)參賽作品規格請參閱上表所述,規格不符合,一律退件。
附件:
1.新北市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2.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新北市現場書寫簡章報名資料表。
3.校內作品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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