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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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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給假要點」第二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主旨:修正「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給假要點」第二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旨揭要點第二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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